为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经营者正当利益,近日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和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推进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为目标,以部门联合惩戒为抓手,以备案登记、资金监管、机制建设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发卡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备案监管和资金存管等制度,加强预付卡消费风险提示及宣传,引导消费者选择备案、诚信、规范的服务企业,理性购卡消费,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督促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和居民服务业法人发卡企业备案。围绕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以及消费纠纷高发行业开展集中检查整治,督促应备案未备案企业及时登录山东省商务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备案。本次专项整治备案环节重点检查企业发卡应备案未备案等行为。发行环节重点检查发卡企业未公示或未向消费者提供章程、未按要求签订购卡协议、未履行“三项制度”等行为。服务环节重点检查不按规定提供激活、换卡、退卡服务等行为。资金管理环节重点检查违反预收资金使用规定和余额限制规定、未按要求采取资金保障措施等行为。专项整治过程中,对应备案未备案的发卡企业,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约谈、责令备案整改等方式,限期备案。对已备案发卡、售卡企业重点检查“实名购卡”、“非现金购卡”和“限额购卡”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完善发卡台账。对拒不备案的企业和拒不执行“三项制度”的企业,向社会公示,并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罚。
本次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分三个阶段推进。一是宣传引导阶段,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政策宣传月”活动,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及社区开展全面宣传,进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政策宣导。二是现场检查阶段。有关部门围绕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以及纠纷高发行业的发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属于备案监管范围尚未备案的企业下达责令备案改正通知书,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商务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备案。三是规范整治阶段。对限期内拒不备案的发卡企业移交,按照《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本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商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及督促工作,依法查处预付卡备案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检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依法查处价格、广告、格式条款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专项治理行动中有关企业犯罪行为的侦查处理。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负责受理消费者投诉和转交等。
在此,提醒消费者理性购卡消费,到已经备案的经营者处购买预付卡。提醒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和居民服务业行业的经营者抓紧联系各县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进行备案,鼓励个体工商户备案,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同时,提醒经营者发行预付卡需依法依规,凡是应备案未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临沂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