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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3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行为,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经山东省商务厅资质认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报废机动车整车交易;未取得商务部门资质认定,擅自从事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机动车的,均属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目前,我市具有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共4家,分别是:临沂广发联合拆车有限公司(河东区)、临沂奥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郯城县)、山东宇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莒南县)、山东白龙机械有限公司(莒南县)。

二、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彻底拆除清理相关经营设施。对不停止经营及未彻底拆除清理相关设施的,一经发现,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没收违法所得,并做相应处罚。

现向全市范围收集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窝点”线索。欢迎广大市民主动踊跃举报、消除身边隐患。

临沂市各县区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举报电话:

临沂市商务局 8312987

兰山区商务局 8319076

罗庄区商务局 8243406

河东区商务局 8386888

郯城县商务局 6221628

兰陵县商务局 5211397

沂水县商务局 8450859

沂南县商务局 3266311

平邑县商务局 4211324

费 县商务局 5221408

蒙阴县商务发展服务中心 4271621

莒南县商务局 7398367

临沭县商务局 6231116

高新区经济发展办公室 7118829



临沂市商务局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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