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6〕46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质效,在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的基础上,现对临沂市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补贴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主品类补贴自2026年6月18日起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二、补贴品类及标准
补贴品类: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助行类外骨骼机器人、智能马桶、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净水器、洗碗机、助听器等8类产品。
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在山东省内购买上述补贴品类产品,按扣除各环节优惠后的最终销售价格15%给予补贴;每人每个品类限补1件,单件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补贴产品收货地须为临沂市行政区域内。
商品要求:享受补贴商品须具备13位国标商品编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涉及能效/水效标识的品类,须为中国能效/水效1级,且已在中国能效(水效)标识网完成备案。
三、补贴流程
(一)补贴资格领取时间
活动期间,每天9:30、19:30各投放一次补贴券。数量有限,先领先得。活动采用“定额比例+上限控制”补贴模式,后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补贴券发放频次、时间、数量,具体以后续公告为准。
(二)补贴资格领取方式
消费者可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专区,通过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申请“一件事”在线办理,选择“临沂市”专栏,进行实名认证。消费者也可以在微信、云闪付等APP中搜索进入“鲁换新”小程序,选择“临沂市”专栏,进行实名认证。
认证成功后,根据需购买的产品品类,领取对应补贴券资格,每种品类只可领取一张。已经在其他城市领取同类产品补贴资格的消费者,无法在临沂市再次领取补贴资格。
补贴券获取后两日(即领取之时起至次日的23:59:59)内有效,过期后自动失效。失效后,可再次领取,活动期间最多可领取2次(活动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领取次数,具体以后续公告为准),资格失效或发生退货将使用该品类的1次领取机会。
(三)补贴资格核销使用
领取补贴资格后,个人消费者前往临沂市商务局公布的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名单持续动态更新,详见临沂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公告栏)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商品,告知参加临沂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活动,核验资格后可在订单支付环节按商品最终销售价格享受相关比例立减补贴,补贴领取人和实际付款人必须一致。
四、注意事项
1.按照补贴活动实施细则要求,个人消费者应提供必要的个人真实信息,配合做好订单提报信息收集工作,且有义务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及第三方审核机构的订单审核、抽查、实地核验等工作。
2.参与活动时,个人消费者一次只能购买1件商品(助听器产品单耳一只为1件商品),不得将多件商品一起结算。如违反活动规则,有关部门和销售主体有权拒绝该消费者参与活动。
3.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平台均视为同一消费者。
4.由于消费者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补贴优惠的,由消费者自行负责。鼓励经营主体在确保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协助特殊群体(特别是老年人或困难群体)消费者参与换新、购新补贴活动。
5.参与活动的订单须开具正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应为补贴活动期间;每张发票对应1件商品;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姓名,且与实名认证的消费者身份信息一致。
6.需安装的家电商品自销售之日起,应在15日内完成送货(安装)及消费者签收。如消费者因房屋装修等特殊需求需延期送货,延期期限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90天,且延期后的送货时间不得超出活动结束日后的15天范围。
7.对涉嫌违反活动规则或以不正当方式套取政府补贴的参与主体、消费者,有关部门有权向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优惠、拒绝其参加后续活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8.为了保障补贴资金安全,防止骗补套补行为,根据工作要求,经营主体将在产品外包装、包装盒上显著标识“国补机”字样,自提类产品需在包装盒序列码处打孔处理。
附:
临沂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活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临沂市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投诉举报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