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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我市会展项目品牌化发展,根据《临沂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临财企〔2019〕2号)文件精神,拟对我市通过UFI认证的中国(临沂)全屋定制精品展览会和中国(临沂)小商品博览会两个会展项目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为3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至4月26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会展服务科(3123009)反映。
临沂市商务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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