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3045263/swj/2023-0000029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9-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商务字〔2022〕18号 |
标 题 | 临商务字〔2022〕18号:关于印发《“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 经研究,定于2022年9月24日至10月7日在全市范围内发放家电消费券,现将《“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 消费惠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商务局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统计局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和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消费政策的通知》(鲁商发(202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市家电消费增长,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促消费、稳经济、惠民生 二、活动名称、时间及参与范围 (一)活动名称 “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10月7日 (三)参与范围 1.参加企业:前期经自愿报名、县区初审,并已经公示的158家家电零售企业。 2.商品范围: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 三、活动内容及使用规则 (一)发放平台 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 (二)补贴标准 用户购买电视等8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600元消费券。 本次活动中消费券补贴金额由企业先行垫付,待审核通过后统一拨付。 (三)出资金额 省财政出资300万元,市财政出资120万元,县区出资180万元,共计600万元。 (四)投放计划 第一轮投放时间:2022年9月24至9月30日,投放总资金300万,其中300元消费券投放金额150万,5000张,投放金额占投放总金额的50%;500元消费券投放金额90万,1800张,投放金额占投放总金额的30%;600元消费券投放金额60万,1000张,投放金额占投放总金额的20%。 第二轮投放时间:2022年10月1至10月7日,投放总资金300万,其中300元消费券投放金额150万,5000张,投放金额占投放总金额的50%;500元消费券投放金额90万,1800张,投放金额占投放总金额的30%;600元消费券投放金额60万,1000张,投放金额占投放总金额的20%。 活动期间,活动组织方将根据活动执行、市场反馈情况及政府有关部门需要,适当调整消费券投放比例。 (五)领取方式 消费者在消费券活动商家处,使用云闪付APP扫描对应消费消费券二维码领取消费券。 (六)领取规则 消费券按照资金分配比例限时限额发放,每人每轮在 300元、500元、600元三种消费券中限领1张,领完为止。 (七)使用规则 1.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领取消费券并使用“云闪付”核销。300元券消费满2000元可用,500元券消费满5000元可用,600元券消费满8000元可用,活动期间每种面值消费券每笔消费只限使用一张。严格落实一人购置一件商品使用一张消费券,且提供发票等政策规定。 2.用户参与活动商家线下消费时,若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其他优惠券叠加使用。 3.消费券当天有效,逾期自动作废,有效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过期不补发;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使用,不可售卖。 4.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全额退款或有效期内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八)审核流程 1.资料上传。用户购买后,由参与企业指定专人通过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临沂家电消费券专栏”,按照要求上传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原件拍照上传),材料提交时间截止2022年10月14日。上传资料包括: ①家电销售发票:需上传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联(其他联无效)。发票日期应在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10月7日。 ②交易记录:复印包含刷卡签购单及其他支付方式截图(如企业开具的收据)。 市、县(区)商务部门以及中国银联公司将对家电促消费活动进行现场查验,如存在弄虚作假,将取消销售企业此次的消费券补贴。 2.资料审核。市、县(区)商务部门负责对上传资料进行审核(或指定第三方机构),如审核不通过,则退回申请人修改重新提交,修改材料提交时间截止2022年10月31日。 3.发放方式。审核结束后,通过名单将在市商务局官网进行公示,按照“先申先审、先过先得”原则,由市商务局(或第三方机构)通过批量代付形式将消费券补贴金额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中。 四、鼓励措施 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在家电促消费政策的基础上开展其他消费让利活动,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鼓励有条件的县 区适当提高家电消费券发放金额。 五、活动宣传 组织本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消费券发放政策,营造浓厚氛围,指导家电零售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银联商务山东分公司通过官网、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活动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