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3045263/swj/2023-0000037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商务字〔2022〕39号 |
标 题 | 临商务字〔2022〕39号:关于印发《临沂市汽车消费券领取和使用细则》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和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统计局《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全市汽车消费,制定本细则。 一、活动主题 促消费、稳经济、惠民生。 二、活动名称、时间及参与范围 (一)活动名称:“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汽车消费惠民活动。 (二)活动时间:2022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参与范围 1.参加企业:在临沂市内注册的纳统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企业收款终端支持银联支付。参与企业通过前期企业报名、县区征求意见推荐、市级公示的方式确定。 2.领券主体:2022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家庭乘用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且上牌的个人购车者。 三、活动内容及使用规则 (一)发放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 (二)发放标准 参照山东省商务厅等四部门《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4号)标准,结合财政资金预算情况,每天发放一定额度家庭乘用车消费券。 1.为拉动低端家庭乘用车消费和农村家庭乘用车消费,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家庭乘用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每天发放10张10万元以下新能源汽车消费券(3000元)、1张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新能源汽车消费券(4000元)、1张20万元以上新能源汽车消费券(6000元)。 2.为拉动低端家庭乘用车消费和家庭乘用车消费,对在市内购置燃油家庭乘用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每天发放30张10万元以下燃油家庭乘用车消费券(2000元)、1张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燃油家庭乘用车消费券(3000元)、1张20万元以上燃油家庭乘用车消费券(5000元)。 3.为鼓励汽车以旧换新,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的,每天发放1张以旧换新1000元家庭乘用车消费券。报废旧车、购置新车消费者,其报废汽车应于2022年5月1日前已注册登记在购车者本人名下。 4.国庆节期间为家庭乘用车消费旺季,按照日常发放消费券数量的5倍予以发放。 5.根据家庭乘用车消费券使用情况和汽车市场销售情况,可及时调整消费券发放数量。 (三)领取方式 1、消费券领券时间:消费券领券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每天9点-17点。 2、家庭乘用车消费券领取: 参加活动时,云闪付APP应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户登陆“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点击临沂汽车消费券模块,免费领取消费券。 活动期间,消费券发放额度按照财政预算确定,每天发放一定额度,采取对应车价档位抢券的方式,同一用户每天限制领取1张,先抢先得、当天使用、当天有效、逾期作废。 3、家庭乘用车消费券查询: 用户免费领取临沂家庭乘用车消费券成功后,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红包、票券)中查询券状态。消费券档位应与购买汽车价值档位相对应,否则消费券无法有效使用。 4、家庭乘用车消费券的使用 消费者领取到相应标准家庭乘用车消费券后,到店使用云闪付支付核销,支付后刷卡签购单显示核销标记,不同消费券核销显示不同立减金额作为标记。消费者可全额支付购车款,也可使用汽车分期或其他支付方式,应至少使用云闪付绑定的银行卡支付1000元车款,以便签购单打印核销标记。非云闪付支付不参与核销。消费券核销对应标记如下:
5、家庭乘用车消费券购车资料上传 用户购车后,通过“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临沂汽车消费券专栏,由汽车零售企业协助按照要求上传购车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原件拍照上传)。用户最迟提交材料日期不晚于2023年2月28日。无家庭乘用车消费券核销记录的个人消费者将无法上传资料及申请补贴。甲方负责审核(或指定第三方机构),如审核不通过,则退回用户修改重新提交。修改材料提交日期最迟提交日不晚于2023年3月10日。上传资料包括: (1)新能源乘用车 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联(其他联无效)。发票日期应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②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③购车用户银行卡:需上传正反面清晰图片。 ④车辆外观照片:需含车牌,车牌号清晰可辨,车牌为绿牌。 ⑤机动车行驶证:含主页和副页,副页标有“新能源”或“新能源/混”。 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⑦家庭乘用车消费券核销凭证:上传对应档位的核销凭证(签购单小票)。 (2)燃油乘用车 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联(其他联无效)。发票日期应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②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③购车用户银行卡:需上传正反面清晰图片。 ④车辆外观照片:需含车牌,车牌号清晰可辨,车辆为蓝牌。 ⑤机动车行驶证:含主页和副页。 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⑦汽车消费券核销凭证:上传对应档位的核销凭证(签购单小票)。 (3)报废旧车购置新车 除以上材料外,需要上传本人2022年5月22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含主页和副页)、机动车登记证书(含详情页)、《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一联)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4)审核流程 经市公安局初审、市商务局复审。审核通过后市商务局(或第三方机构)点击发放,由银联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银行卡账户中。如审核不通过,则退回申请人补充材料再次提交。 (5)发放原则 审核通过名单在市商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遵循先申先审,先过先得原则,直到汽车消费补贴额度用完或活动截止。 6、活动规则: (1)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 (2)在汽车买卖交易过程中或完成后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兑付资格,用户实际消费金额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银联协助商务部门追回家庭乘用车消费券资金。该次家庭乘用车消费券视为已使用。 (3)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4)为使更多的用户享到本活动权益,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不正当方式套取汽车消费券资金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APP账号等,商务部门有权不予兑付、追回已发放的家庭乘用车消费券兑付金额,银联将上述用户纳入银联营销活动黄名单,并拒绝其今后参加商务部门和银联组织的任何权益活动。 (5)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中国银联后台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经商务部门确认后银联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6)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银联或商务部门双方反映,银联和商务部门将积极协调解决。 (7)由于网络可能存在迟延,云闪付APP活动展示券上显示的剩余名额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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