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3045263/swj/2022-0000054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媒体解读:调控体系加快完善 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速 |
商务部等14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提出,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 专家表示,我国已具备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良好基础。相关部门正加快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同时,择优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全国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具备良好基础 我国内外贸市场规模日益壮大,具备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良好基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44万亿元,货物进出口总额超过39万亿元,是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 专家认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既是我国从贸易大国迈向贸易强国的基石,也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要求。 “内外贸一体化是我国从‘贸易大国’迈向‘贸易强国’必须努力的一个方向。”商务部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表示,在当前全球经济复苏面临巨大挑战和压力的情况下,我国更加迫切需要通过内外贸一体化,让广大企业更加自如地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中提升竞争力、拓展销售渠道,通过内外贸的均衡发展,培育一批跨国公司。 为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相关部门正加快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日前透露,商务部将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法律法规、监管体制、质量标准等相互衔接,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的平台,支持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推动外贸企业多渠道拓展内销市场。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建议,加快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制度规则体系,支持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经营,鼓励内外贸创新融合发展。此外,应加强人才培育及完善内外联通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开展试点 以点带面推进全国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步伐正在加快。商务部等14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明确,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 对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相关上市公司反应积极。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在近日的投资者互动中,有外贸进出口服务行业公司表示,商务部内外贸一体化试点政策将为外贸企业的业务发展提供极大的便利性。还有公司表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开展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和效率,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哪些地区有望率先开展试点?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赵萍认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要对标高标准国际规则,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促进内外贸规则有效衔接。现有开放平台在这方面起点高、空间大,具有天然优势。 张建平表示,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以及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条件相对成熟。“这些地方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程度比较高,外贸企业和自有品牌制造企业集聚程度也比较高,所以首批试点可能从中选择。”张建平说。 除平台优势外,产业优势同样重要。赵萍表示,试点要聚焦衔接产业链、供应链,打通国内国际渠道等,不断提升开放服务能力,保证制度创新能够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发展机会。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日前表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择优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全国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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