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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23045263/swj/2021-0000007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商务)字第2021022号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61号提案的答复 |
办理类型:A (临商务)字第2021022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61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邢如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管理 规范电商直播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临沂电商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提案基于当前临沂直播电商发展实际,深度剖析了问题并提出了促进发展的建议,市商务局高度重视,安排有关科室进行学习、研究与落实。由于市商务局在电商领域不具备监管、执法职能,作为相关工作配合单位,现立足于自身工作职能,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电商发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商务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以贯彻落实《临沂商城转型发展与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抓手,着力夯实发展载体、强化要素支撑,取得了明显进展。1-5月,全市实现网络零售额159.76亿元,同比增长27.4%;网络零售额居全省第3位。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3.44亿元,同比增长8.8%。全市现有网络零售店铺数17.4万家,从业人数16.6万人。今年以来,新建临沂抖音电商直播基地、新建中国新谷直播电商总部基地、红人里电商供应链总部基地等直播电商基地,截至目前,已有直播电商基地约20处,初步形成供应链平台集聚、服务整合的发展态势。 二、建议落实情况 着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积极参与协同监管。自2019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实施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市商务局作为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专项行动。下一步,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对直播电商行业进行协同监管。此外,加强指导规范。自《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市商务局多次邀请著名专家、学者到我市进行《沂蒙大讲堂》等培训和普及,并在局官方网站进行普法宣传。同时,引导电商培训机构将诚信守法纳入培训体系,积极宣讲《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业务指导,引导园区、平台、市场主体诚信守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临沂电商的关注、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商务局 2021年6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商务局8118893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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