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室内儿童游乐设施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支持,您对室内儿童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对我们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市商务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将您的建议融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同步推进。
一、在加强安全监管方面。室内儿童游乐设施大都设在大型商业综合体。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部分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工的通知》,市商务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目前法律法规,商务系统在此项工作上没有监管权限。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督促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使用符合规定的游乐设施,加强消防设施管理。
二、在卫生监督方面。今年邀请卫生监督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游乐设施进行卫生监督,定期开展公共卫生检测。同时,要求经营者做好日常清洁,开展定期消毒,进一步减少传播风险。对游乐设施工作人员进行宣讲,培训其卫生知识。
三、在建立应急预案方面。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运营单位将儿童室内游乐设施安全列入其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包含游乐设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培训教育时增加游乐设施安全、卫生等专业知识内容,在应急演练时增加游乐设施的相关科目。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立足职能,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持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再次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临沂商务发展,多提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