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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局机关支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元旦春节将至,为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扛牢主体责任。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于回应群众期待、保障开局起步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要求,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坚决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要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开展纪律教育、案例警示、提醒谈话、集体约谈、自查自纠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破除特权思想,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要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宣传教育,探索更具传播力、说服力、感召力的教育方式和载体,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四风”,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二、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矩。元旦春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把各项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节日期间,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禁违规吃喝、杜绝餐饮浪费;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租赁车辆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借节日之机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严禁随意向基层摊派任务、扎堆调研、重复检查考核;严禁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

三、严明纪律要求,扎实推动落实。局机关、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找准切入点,细化落实举措,严明纪律要求,统筹抓好执行。要坚持分析研判在先,精准把握本部门单位“四风”问题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部位,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决杜绝出现“只动嘴、不落实”“只发文、不检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标尺,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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