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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沂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临财企〔2019〕2号),经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和现场评审等程序,拟对2021年第三季度在我市专业展馆举办的2021临沂农产品博览会等6个符合条件的会展项目进行奖励,奖励金额39.49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市商务局(8113629)反映。
附件:2021年第三季度临沂市会展项目奖励汇总表
临沂市商务局
2021年10月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临沂市2021年餐饮行业促消费系列活动”承办单位的公示 下一条:临沂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品牌展会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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