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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符合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条件人员发放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6日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24〕38号)相关要求,我市组织开展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经审核,现对符合政策补贴条件的1231位消费者(2024年71日-7月31日通过市级终审和省级复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016日--22日(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秩序科反映。

另有未通过省级复审的将于近期退回,请消费者按照退回意见核实并更正填报。其他消费者提报的补贴申请正在按程序审核,通过省级复审后将分批公示、发放。

联系电话:0539-8312987。

 

附件: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拟发放对象(临沂市七月份)

 

                           临沂市商务局

2024年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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