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沂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临环委〔2023〕1号)要求,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1.负责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2.促进商品零售场所、电子商务平台和外卖行业绿色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3.配合参与生态工业园区有关工作。
4.加强商务领域涉及生态环境舆情的引导、宣传和管控相关工作。
二、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公众可通过我局网站、12345热线等渠道举报涉商务领域生态环境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