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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商务字〔2021〕14号:关于开展加油站错时优惠加油及夜间卸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9日

各县区(开发区)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中石油临沂分公司、中石化临沂分公司、临沂市石油商会,各有关企业:

为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提高优良天数比例,遏制臭氧污染形势,根据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油站错时优惠加油及夜间卸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倡导全市范围内所有加油站(包括各高速公路上位于临沂境内的加油站)开展错时优惠加油和夜间卸油工作,并保障加油站油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二、错时要求

(一)错时加油及夜间卸油实施时间为每年5-10月份,每日8时至18时段内尽量减少加油频次及卸油频次。

(二)各加油站结合实际制定错时加油优惠政策。各加油站每日8时至18时段内加油不优惠,每日8时至18时段之外实施降价加油,降价幅度及其他优惠政策由各加油站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且在加油站油价公示栏中实时显示,其他优惠政策须在加油站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三)根据油品特性,合理调度油品运输车辆和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加油站在每日晚6时至次日上午8时之间卸油,尽量减少每日8时至18时段内卸油频次。

三、保障措施

(一)各加油站须提升夜间加油服务质量,增加夜间亮化效果等综合优惠便民措施,吸引车主夜间加油,保障夜间加油安全作业,实现5-10月份夜间加油全覆盖同步调、无盲区无漏点。

(二)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公务车加油时间尽量调整至每日8时至18时段外,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夜间加油政策。

(三)商务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对各加油站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按时完成。

(四)市商务局及生态环境局将对各县区加油站错时加油及夜间卸油落实情况、油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认真落实、弄虚作假、油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加油站和县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他要求

(一)各油品销售公司或加油站,请于57日前将优惠信息报送所在县区商务局及生态环境分局,县区汇总后分别报送市商务局及市生态环境局。

(二)错时优惠加油及夜间卸油于202151日起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

市 商 务   刘  鹏  8112825

市生态环境局   聂丽曼  7206240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商务

20214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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