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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商务字〔2021〕26号: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发展改革委 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为保障《外商投资法》有效实施,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市委统一要求,开展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请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对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不衔接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程序,开展废止和修订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清理,开展废止和修订工作。市政府出台且由各部门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清理,提请市政府废止或修订;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并按照有关程序开展废止和修订工作。多部门联合起草、联合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第一牵头部门负责清理,并按照有关程序牵头开展废止和修订工作;因机构改革涉及新组建机构或职能调整的,由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负责清理,并牵头开展废止或修订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各指定一名科级的工作负责人和1-2名业务联络员,并将相关信息(按照附件1格式)于2021年6月7日前同时报送市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科、市发展改革委外资科、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科。

(二)请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于2021年6月21日前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工作进展情况(按附件2格式)报送市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科、市发展改革委外资科、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科。其中,拟提请市政府修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并提交修订方案。

(三)请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于2021年6月21日前将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不衔接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总结报送市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科、市发展改革委外资科、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科。

市商务局联系人:宋文哲、吴起龙,联系电话:8316578。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李芯源、刘海燕,联系电话:8727792。

市司法局联系人:王小莉,联系电话:8726772。

附件:1.工作负责人、联络人报名表

 2.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发展改革委      临沂市司法局

 

2021年6月3日  

 

 

 

 


附件1

工作负责人、联络人报名表

填报单位:

单位

联络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传真

请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各指定一名科级的工作负责人和1-2名业务联络员,并将相关信息(按照附件1格式)于2021年6月7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同时报送市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科、市发展改革委外资科、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科。

 

附件2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名称及文号

文件类型

废止/修订进展

修订条款

废止/修订理由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填表说明1.“废止/修订进展”栏应填报进展情况,未完成的写明下步打算;

2.“文件类型”栏应填报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型;

3.“废止/修订理由”栏应填报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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