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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23045263/swj/2023-0000023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临沂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3-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商务字〔2022〕5号
标  题 临商务字〔2022〕5号:关于转发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全省国有企业高水平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临商务字〔2022〕5号:关于转发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全省国有企业高水平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各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全省国有企业高水平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国资委

2022年3月1日

附件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推进全省国有企业高水平利用外资

工作的意见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招商引资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省外资高质量发展,现就全省国有企业高水平利用外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国有企业利用外资工作的认识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是全省国有企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工作决策,落实省委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全省国有企业立足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全省国有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真抓实干,勇于担当,不断探索创新利用外资新方法、新路径,瞄准重点国别、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各市国资委要发挥出资人职责作用,加大对本市国有企业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定期调度推进国有企业外资项目进展,结合实际开展国有企业利用外资情况通报和考核。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驻地国有企业联系,主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建立国有企业利用外资工作联系机制

省国资委、省商务厅建立省属企业利用外资工作联系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会商和信息共享,梳理分析省属企业利用外资情况,围绕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提出省属企业利用外资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指导省属企业做好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支持各市国资委、商务主管部门相应建立国有企业利用外资工作联系机制,落实全省推进国有企业高水平利用外资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政策措施,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本市国有企业利用外资扩规模、优结构。

三、积极吸引外资参与国企改革

充分发挥全省国有企业资源优势,聚焦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十强”产业,以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重大建设领域,采用产权转让、增资扩股、联合运营等方式开展项目合作,引进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优质战略资源,发挥跨国公司在技术、管理、渠道等方面优势,进一步提升全省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技术水平。

四、搭建国有企业与世界500 强战略合作平台

支持国有企业参加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山东与世界500强连线”活动等重大经贸促进活动。支持全省国有企业深入挖掘自身资源及产业链优势,靶向瞄准世界500强及全球行业领军企业包装推出一批合作项目,开展定向推介。借助“选择山东”云平台、产业链招商平台, 开展产业链招商,精准招引行业龙头企业,推动强链、延链、补链、扩链。省政府各驻外经贸代表处定期向国有企业推送境外重点企业合作项目信息。

五、加大对外资项目服务保障力度

对符合条件的利用外资项目,全面落实大项目奖励和重点外资项目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各市保障国有企业外资合作项目土地、能耗、煤耗、排放指标等要素需求。各市国资委和国有企业要切实把利用外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下大力气抓紧抓实,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表、路线图,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具体到项目,确保将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商务部门要跟进协调服务,推动在谈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到资。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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