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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9198/2026-00006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临沂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6-04-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临沂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临沂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加强临沂老字号规范管理,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引领作用。近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档案馆联合印发《临沂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临商发〔2026〕9号,以下简称《认定及管理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发〔2022〕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04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临政办字〔2023〕27号)等文件精神,更好树立临沂老字号公共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由市商务局参照《山东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鲁商发〔2024〕3号),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品牌强市计划,多方征求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档案馆等部门意见,修订2023年出台的《临沂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创建管理办法》),形成《认定及管理办法》。

二、新旧办法差异

《认定及管理办法》坚持历史传统与示范引领并重、保护促进与规范管理并举,聚焦充分发挥老字号在消费促进、产业升级、文化引领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界定了临沂老字号定义、临沂老字号认定条件等多方面内容,对比《创建管理办法》,在文件内容修订方面,表现为:

(一)增加事项

一是增加了临沂老字号企业认定基本条件,要求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是增加了企业申报条件的说明,市管企业可通过其一级集团(总公司)并经主管单位同意后向市商务局申报;

三是增加了企业信息变更后需要提出申请的条件,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

四是对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增加了新规定,临沂老字号牌匾不得复制、临沂市商务局向申请使用临沂老字号标识的临沂老字号企业提供标识源文件;

五是老字号认定参与部门新增了市财政局、市档案馆。

(二)修改事项

一是修改框架内容。修订后的《认定及管理办法》框架为总则、认定条件、申报与认定、动态管理、其他;

二是修订公示时间。把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修改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是第二十七条修改为“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临沂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临商务字〔2022〕33号)同时废止。”

(三)删减事项

删除了《创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支持发挥老字号专业社会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在政策咨询、企业服务、宣传推广、行业自律、创新自治等方面积极作用,推动老字号高质量发展。

三、政策特点

《认定及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认定条件、申报与认定、动态管理、其他等五大章节27条条款。

(一)确定四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概念。指出临沂老字号是指厚植临沂文化和地域特色,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设计制造精良、产品服务优质、营销渠道高效、社会广泛认同的品牌。

二是明确认定对象。临沂老字号认定以企业为主体,认定企业为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正常运营的企业。

三是明确基本条件。临沂老字号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品牌创立时间在30年(含)以上,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含)以上,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经营状况良好。

(二)建立四项制度

一是部门协同制度。临沂市商务局负责临沂老字号认定及管理相关工作,会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档案馆开展认定及每3年的复核工作。

二是科学培育制度。通过规定30年品牌创立时间等申报要求,在全市构建有序推进的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临沂老字号多层次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

三是市县联动制度。明确县级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到临沂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工作当中,在企业推荐、材料审核、动态管理等方面市县联动,营造政府、企业共同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是动态管理制度。推进临沂老字号“日常监测+年度评估”的有进有出制度,将长期经营不善,甚至已经破产、注销、倒闭,或者丧失注册商标所有权、使用权的企业及品牌,移出临沂老字号名录,打破“终身制”,倒逼老字号企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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