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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23045263/swj/2020-0000050 公开目录 服务指南
发布机构 临沂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0-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对已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的经营活动的检查
对已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的经营活动的检查

对已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的经营活动的检查


实施主体 临沂市商务局 承办机构 临沂市商务局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科
基本编码 370621004000 实施编码 11371300004449198K7370621004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版本 9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暂无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暂无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行使层级 市级、县级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40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
是否收费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暂无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反馈检查结果并上报
网办深度 信息发布
本事项支持 暂无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9-811282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9-831533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商务局718室
窗口名称:
窗口编号:
受理时间: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183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查看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9〕4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第十七条:“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 查看原文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国发〔2019〕18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第二条第(三)项:“对下放审批权的事项,要同时调整监管层级,确保审批监管权责统一”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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