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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商务字〔2021〕49号:关于河东区东立加油站等企业申请成品油网点规划确认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8日

河东区、沂南县商务局,有关企业:

你们报来的申请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确认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山东省《成品油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1座加油站网点规划延期并调整网点规划

鲁商审字〔2019〕23号文件批复新建的临沂河东区东力加油有限公司延期,地址为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与温泉路交汇处向南300米西侧(经度118.42172、纬度35.06607),地址调整为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与温泉路交汇处向西300米路南(经度118.422362、纬度35.0701601),占地3000平方米,加油机6台。

二、同意1座加油站原址改扩建

沂南县安堤镇塘子加油站(3713113076),原址(沂南县葛岸线与313省道交汇处西路南)(经度118.202111、纬度35.651182)改扩建,占地1582平方米,加油机4台,加油枪16支。

该网点规划确认有效期为24个月。

特此批复。

 

临沂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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